据李某岩、张某震、徐某华三人陈述:事故当天上午10时25分左右,他们三人同林某兵正准备对规格1.755m*3.484m的5片玻璃进行转运,玻璃已安放在钢架上且已捆绑好,该钢架是由林某兵检查并拿来使用,当时张某震面向事故现场在玻璃前方负责操作叉车,李某岩在玻璃旁边背对现场抄单,徐某华在张某震左侧后方五六米的位置背对着现场作业,林某兵则移动到玻璃后方打算推玻璃配合张某震进行转运作业。张某震刚把叉车的双臂推到钢架底下,还未进行架起操作时就听到林某兵叫了一声“架子要倒”,然后安放玻璃的钢架就发生了断裂,随即一声巨响钢架上的玻璃倒塌直接压住了后面的林某兵脖子以下位置,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福州方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致使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不健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能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3]第一款、第四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4]的规定。建议由闽侯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5]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