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于2016年12月21日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与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共分成3个施工队,暨牛溪施工队、江坪施工队、江口施工队。江坪社区单项工程从2017年2月份开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是:新购变压器改造台区3个,购变压器新建台区9个,利旧改造变压器2台,新建10KV线路1.125千米,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6.949千米。
(二)、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夏*,男,35岁,住怀化市鹤城区宝家山路20号,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主要负责人。
2、刘*章,男,32岁,又名刘小辉(刘小飞),夏*外甥,溆浦县三江镇人,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人。
3、刘*斌,男,37岁,安化县古楼乡蒙棋村人,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项目部总工,牛溪施工队负责人,事故发生当日,临时抽调在江坪社区夏冲2台区任现场负责人。
4、刘*,男,31岁,桃江县桃江镇人,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安全员。
5、梁*雁,男,31岁,卢峰镇中林村人,无固定工作,2017年4月开始在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牛溪施工队做临时工。
6、戴*松,男,57岁,溆浦县淘金坪乡椒坪村人,6月26日江坪社区夏冲2台区施工工地临时聘用人员,小工,当日负责配合死者王*平工作。
7、邓*之,男,31岁,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运检部副主任、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专职安全员。
8、赵*友,男,63岁,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江口镇江坪社区电力施工现场把关人员。
9、向*祥,男,38岁,土家族,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发展建设部主任。
10、唐*,男,52岁,溆浦县卢峰镇人,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派驻溆浦农网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师。
11、王*平,男,49岁,溆浦县两丫坪镇提高村五组人,属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临时外聘民工,当日从事登杆搭火作业,无电工作业和高空作业操作资格证,在事故中死亡。
(三)、事故发生现场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现场10kV江口镇线江坪社区夏冲2台区农网改造施工点位于娄怀高速江口收费站东北约200米处荒芜田间,紧邻高速连接线,处于高速连接线北边。当日施工线路为10kV江口镇线,计划8点至17点30停电,该处施工电杆编号10kV江口镇线006号,该杆距离高速连接线边缘护栏约15米,该杆东边约40米处,有一新立电杆,计划当天在此处安装变压器,新建线路,006号杆北边约30米外,为10kV大江口火车站专线,该处电杆编号为10kV大江口火车站线006,当日10kV大江口火车站专线无停电或施工计划。
(四)、当天天气情况
当天天气小雨。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2017年6月22日,由于江坪社区工作任务重,牛溪村的工程建设基本做完了,刘*章打电话要求牛溪施工队负责人刘*斌找8个施工人员去江坪社区临时帮忙,每人每天按300元计付工资。当天下午,刘*斌给梁*雁打电话,要他找8个人去江坪社区做事,梁*雁答应了。6月23日早上,梁*雁给刘*斌回电话说人找好了,加上他自己8个人。刘*斌打电话要求梁*雁先带人去江坪社区。6月23日晚上六七点钟,梁*雁等8人到了江坪社区,刘*斌6月24日早上赶到江坪社区,当天刘*斌、梁*雁及其他7人已在江坪社区开展工作, 6月25日下雨,全天休息。
6月26日吃过早饭后,约8点左右,江口施工队负责人胡*湘安排刘*斌带着这8个人上工地作业,刘*斌任现场负责人,一共安排了4个工作点,主要是放线和变压器的转移、安装和搭火。刘*斌将8个人分为2组,每组4个人,分别在3号点和4号点施工。3号点与4号点相隔500多米,不过要转几个弯,不能直接看到,4号点施工人员为梁*雁等人。刘*斌先带着王*平、戴*松、贺*林、贺*楚4人来到3号点,这个点是要在10kV江口镇线006号杆放线和搭火并对高速护栏边新立电杆新建线路。到了006号杆后,刘*斌发现要去4号点取挂中线的单顶抱箍,就安排王*平和戴*松2人把瓷瓶、横担等材料运到006号杆下并安装,安排贺*林、贺*楚等另外2人挂007号杆的接地线并安装高速护栏边新立电杆的横担、顶头等。安排好之后,刘*斌开车前往4号点安排其他的事情并顺便取材料。王*平、戴*松、贺*林、贺*楚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王*平、戴*松所施工的006号杆与贺*林、贺*楚所施工的007号杆相隔约90米,007号杆在另一山包上。
上午十时许,贺*林带领贺*楚在10kV江口镇线007号杆挂好了接地线,然后来到高速连接线护栏边给新立的电杆装横担,王*平带领戴*松,欲在10kV江口镇线006号杆装横担和瓷瓶。戴*松负责搬运材料,在搬运材料放到施工电杆处去的过程中,戴*松质疑王*平是不是认错了电杆,王*平批评戴*松懒怕多走路。
约十点十分,王*平爬上10kV大江口火车站线006电杆,装好了一个顶头往电杆顶上爬,触碰到带电的10kV输电导线,此时,在新立电杆上装横担的贺*林听到响声并发现王*平身上冒烟了,赶紧呼叫王*平要求他把保险带松掉,王*平在电杆上挣扎了一、二分钟,身上多次冒烟、冒火,后倒挂在电杆上不再动弹。戴*松赶紧跑向大概五、六百米远外的另一个施工点(4号点)喊梁*雁,贺*林也立即从电杆上下来,租了一个摩托车跑过去喊梁*雁,梁*雁等人一起跑到事故现场。梁*雁立即向刘*斌电话报告,刘*斌接报告后带领其他施工人员赶到现场。到现场后,刘*斌电话报告江口镇供电所要求马上将火车站的专线断电,实施救人。之后,刘*斌给刘*章、夏*电话报告。夏*电话中要求刘*斌想办法尽快把人从电杆上弄下来,看还有没有抢救机会。约十分钟后,溆浦县第二人民医院120救护车赶到了现场。约50分钟后,10kV大江口火车站专线停止送电,刘*斌登杆将王*平从电杆上放到地面,120救护医生现场查看后确认王*平已经死亡。
当天中午十二时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向溆浦县经信局副局长电话报告,称江口江坪社区农网改造工程上午十点左右发生一起施工人员触电事故,死亡一人,正在县殡仪馆进行善后处理。晚上九点二十分,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书面报告,报告称当天下午三点四十分,该公司溆浦江坪施工队在溆浦县大江口镇农网改造工程中,发生一起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王*平在未办理工作票、未验电和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误登带电的10kV大江口火车站线006电杆,导致触电身亡。
(二)、间接原因
1、未落实工作票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二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13.4停电作业13.4.2: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交书面停电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状况和安全措施要求)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运行单位审查同意后,应由所在运行单位严格按DL 409规定签发“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江坪社区单项工程《工程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 四 安全措施 (一)施工准备…12、停电施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短路线等措施…。该作业点在登杆作业前,未执行验电、挂接地短路线等措施,未办理工作票。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当日大江口镇10kV江口镇线江坪社区夏冲2台区农网改造施工作业人员为临时外聘人员,上岗前,未经岗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3、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死者王*平系从事登高架设和电工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未取得登高作业和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证。
4、劳动组织管理混乱。施工单位没有专门的经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随意用工。
5、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对邻近的带电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巡查。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江口镇 “6.26”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为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在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施工活动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到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取得相关资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王*平,男,溆浦县两丫坪镇提高村五组人,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临时外聘民工,未取得登高作业和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证而从事登高作业和电工作业;当日工作中在登杆作业前未落实工作票制度。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3、刘*,男,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安全员,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临时作业人员审查与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溆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4、夏*,男,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主要负责人,其在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施工活动中,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到位,未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溆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5、刘/章,男,又名刘*辉,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人,其在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施工活动中,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溆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6、刘*斌,男,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项目部总工,事故发生当日,临时抽调在江坪社区夏冲2台区任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资质把关不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溆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7、唐*,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派驻溆浦农网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师,履行监理职责不力,对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施工单位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查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督不力,建议由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溆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8、赵*友,男,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对江口镇江坪社区电力施工现场安全把关不到位,建议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9、邓*之,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运检部副主任、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对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建议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0、向*祥,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发展建设部主任,对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处理结果报送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溆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11、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的监理单位,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不到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动态掌握不力,对人员资质和培训的审查把控不严,建议由其主管部门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12、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溆浦县供电分公司,为溆浦县小横垅乡大同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监督管理不力,责成其向溆浦县人民政府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深刻检查。
六、整改措施建议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提如下建议:
1、农网改造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组织施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认真审查特种作业等相关人员资质。
3、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全面管理责任,严格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4、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依法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